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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堂百问百答中介互动(十九) 案例研究-如何对付跑单?

高云堂百问百答中介互动(十九) 案例研究-如何对付跑单?

问题十九:房地产经纪人如何对付消费者的跑单问题?

案例研究(二):

   这是一位经纪人所写的一篇博客(Zlfmygs)文章 http://blog.focus.cn/myblog/20729255.html在此转载,希望各位同行能各抒己见。

原文如下:

                 关于中介公司被客户飞单的评论 

    大家好!我是一位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今年3月份中旬,我接到一个在某单位政策法规的客人郑先生的电话,他说他想在买套房屋,看到我公司发布的房屋出售信息,想了解一下,并要求我带他到该房屋查看。当天,我们就约好时间,把该房屋介绍给他看了,看完房屋后他说要考虑一下到时确定要买就联系我。过了几天我打电话问他考不考虑买,他说不考虑买.fficeffice" />

    过了一个月时间的一天下午,我了解到这位正跟该房屋的业主在谈该房屋买卖的事,由于职业的敏感,我当时就想到这位很有可能想买这套房屋而又不想支付我们的中介费(众所周知,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而购得二手房的,都要按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的),于是隐瞒我们公司而私底下和该房屋业主达成交易,我马上到了他和业主商谈的地方找到他们,当时跟他明确地说过他不可以隐瞒着我们公司私底下和业主交易的,如果他私底下跟业主交易成功我们公司一样会向他收取中介费的.他当时回应我的话是说我们中介公司的收费太高了,而不理我(其实,我们公司的中介费收费标准为房价的1.5%,比物价局规定的2.5%低)。

    后天又过了几天,我打电话问他买不买这房屋,他说还在考虑,还叫我放心说如果他买了这套房屋一定会给中介费给我的,当时我就相信了他.时间过到了前几天我还一直认为他不买这间房屋了.

  没想到前天718日,我了解到他已经把这间房屋买下了,于是我打电话给他,说要向他收取合法合理的中介费,他竟然说不关我的事便挂了电话。后来我再打电话过去,他接了电话而不说话,我又再打过去,他竟然把手机关了。过了一会,我再打过去,我的电话号码,他竟然设为黑名单而打不入。这时候,我已经对他当初支付中介费的承诺失去信心了。我该怎么办呢?我很无耐!我联系不到他,跟他商议不成,于是昨天我们到他的所在单位找到他,跟他当面谈了。但他竟然说只给我们200元,说是给我们的一个喝茶钱(天啊!什么喝茶钱啊?如果每个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买二手房的客户都只给200块的喝茶钱的话,我想这个市场就没有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存在了)。我说我介绍并有带他看过的那间房屋,如今房屋他买下了,我们公司就有权按规定要向他收取中介费,最后他狡辩说只是欠我们一个信息费,只答应给我们400元。可是,我们要收他的是中介费,不是什么信息费。更何况我们收他的1.5%的标准比物价局的2.5%低好多啊,而且我们收费是包括协助办理房地产过户等手续的。最后,他竟抛出一句:“我最多给你们400块,你们爱怎样就怎样!”。

    说到这里,敬爱的各位同僚,我想您已经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了。我们大家来评价下这件事。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都知道什么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诚信做人,更何况是政策法规的人民公仆。党的思想,党员的先进性、代表性我不会多说了,我们评论的某人确实存在道德情操、品格、诚信严重不完善的现象。没想到我们公司的合法经营、正规收费,而我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对此付出过多少汗水,所有这些却是被像郑先生这样的所谓客户所损害。而郑先生,他想省钱,我们不反对,但是为了自己省钱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就会遭到人民群众反对、指责了。那位郑先生认为我们收的中介费高,可以事先跟我们协商,或者不用通过中介公司介绍房子,可千万不要做出知法犯法、过河拆桥的事来。

 

笔者的意见:

    谢谢你所提出的问题,在此我发表一下我的看法,但因我对国内的法律不是很熟悉,可能不太适用于国内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环境,只是抛砖引玉。

(一) 客户跑单的解决者应该是经纪人公司而不是经纪人本身

   客户违反了合同或者有了其他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经纪人已不具备处理这种纠纷的资格和能力了,这应该是律师的工作。从另外一个含义就是说,经纪人去打电话,甚至到消费者的工作单位或家里去讨债是违法的,因为你还并没有证据来肯定消费者是跑了单,只能说消费者是跑单的嫌疑犯而已,既然还没有证明消费者是真正跑了单,那经纪人就没有法律依据去要佣金,如采用不恰当手段去要佣金就很可能引发出更加复杂的纠纷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经纪人不能自己去找消费者要佣金,而是要由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去处理。

(二)是否是跑单是要由律师来处理

    经纪人不具备解决法律纠纷的资格,那么就要由公司的或者店面聘请律师来处理,律师就是专门解决这类事件的。所以,出了问题后,先要与律师沟通,把经过如实地向代表自己利益的律师说明,然后律师会给你一个建议或结论,初步判断消费者是不是违背了合约而跑了单。如果律师认为不是或没有任何书面证据,那消费者就不是跑单,你也就死心了。如果从你给律师的书面证据能够证明消费者是跑了单,那么律师就会根据他的规则去解决这个问题。

   一般是律师先写一封正式的信给消费者,要求消费者在一定的时间内支付佣金,否则就法庭上见,如果消费者愿意私了,那也可以考虑。这一招往往很奏效的,心虚的就会私了并支付你的佣金。

(三) 法庭上只相信证据

    如果消费者认为他没有跑单,他就会在法庭上与你相见,他的律师也有准备,不要大意,法官基本上不相信你的陈述,他要看书面的证据。你是否能拿出你客户签的看房合约或其他书面的证据这就是关键。任何的口头承诺都是没有价值的,电话录音,第三者做证等也不是好的证据。所以要打赢官司,一定要有可被法官认可的确凿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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